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公报(第二十二号)

2017-11-22 09:38
11月20日,越南国会在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上午,在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引导下,国会围绕胡志明市特殊政策机制展开讨论,共有29名代表发表讲话。主要内容围绕胡志明市试行特殊政策机制的必要性及试运行时间;关于试行土地管理机制、投资管理机制、金融财政机制等问题。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场景(图片来源:quochoi.vn) 

财政部长丁进勇就部分相关问题进一步作出解释和澄清。 

下午,国会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武鸿青作的《金融机构组织法《修正案》草案解释、吸收和整理报告。 

其后,国会表决通过《金融机构组织法》(修正案)第一条、第三条和全文。 

国会就《测绘法》展开讨论。19名代表发表意见,主要内容围绕制定《测绘法》的必要性、措辞、测量和地图绘制的基本原则、相关财政政策、先进技术的应用;政府对测量和地图绘制的政策规定;测量和地区绘制的主要工作;绘制越南行政区划图;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和测量基础设施的运行;测量与地图绘制工作条件;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等。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陈鸿河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和澄清。 

11月21日上午,国会就《反腐败法》(修正案)展开讨论。下午,国会表决通过《越南驻外代表机构法》(修正案)、国会关于更新普通教育课程和教科书的决议、《渔业法》(修正案)等。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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