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发布通知对干部给予纪律处分

2018-08-17 15:28
(越南人民公安报)越南公安部刚发布通知,向裴文成同志和陈越新同志给予纪律处分。

越共中央政治局731日签发关于撤陈越新上将在2011-2016年任期中央公安党委委员资格的纪律处分的第822号决议以及关于撤裴文成中将在中央公安党委委员、公安部后勤技术总局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党部执行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党纪处分的第822号决定。

越共中央政治局88日签发关于撤陈越新同志在2011-2016年阶段公安部副部长资格的纪律处分的第988号决议;给予裴文成同志取消公安部副部长资格的纪律处分的第989号决议。

同日,根据政府总理的呈文,国家主席已签发有关把陈越新同志的上将军衔降衔为中将军衔的1387号决定,和有关把裴文成同志的中将军衔降衔为大校的1388号决定。

公安部部长814日已签发4493号决定,撤裴文成大校的公安部后勤技术总局副局长资格。

对陈越新同志和裴文成同志的上述决定依党、国家和公安部的规定执行。(完)

越南人民公安报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