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自7月9日零时起按照政府总理第16号指示实施社交距离措施

2021-07-08 07:51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成峰7月7日下午在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与胡志明市领导举行视频会议上做出的结论指出,胡志明市自7月9日零时起按照政府总理第16号指示实施为期15天的社交距离措施。
 胡志明市自7月9日零时起按照政府总理第16号指示实施社交距离措施。

根据上述指示,胡志明市市民必须严格遵守隔离规定,其中要求,除了外出购买食品、药品等生活必需品、紧急就医、必需品生产和服务公司员工出门上班等必要情况之外,民众需待在家里;严格实行与其他人保持至少两米以上距离, 公共场所、办公室、学校、医院范围外不要聚集两人以上。

关于货物供应问题,阮成峰强调,胡志明市有足够的货物满足消费市场和人民的需求。胡志明市政府要求暂停公共运输活动,网上打车服务和传统摩的,同时指导该市卫生局展开收治1万-2万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计划。

据胡志明市卫生局的报告,自4月27日至7月6日18时,该市新增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385例,其中死亡病例45例。目前正在接受治疗7118例。(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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