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在河内,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越共十三大人事工作小组主任阮富仲主持越南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越共十三大)人事工作小组会议。
一号工作组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49-NQ/TW号决议总结提案指导委员会主任、33-CT/TW 号指示落实10年总结指导委员会主任潘廷镯率领。
苏林部长在会议上发言时指出,公安部于2019年6月13日颁发关于总结人民公安“至2020年司法改革战略”的49-NQ/TW号的219号计划。
中央公安党委已引导各单位、地方公安机构认真学习和落实49-NQ/TW号决议,有助于对所有公安干部战士尤其是调查机关干部和司法工作者队伍的思想和行动作出积极转变。
刑事调查和犯罪处理质量得到提高。从完善法律基础到执行预防打击犯罪的国际条约等方面的国际司法合作也取得了重要成果,为确保落实我党和国家对外政策作出贡献。
经过10年落实33-CT/TW 号指示,全体公安干部战士对律师的作用、位置、责任和工作的认识得以提高,律师的权利及义务得到已发保护,同时人民公安力量与律师队伍在调查和处理案件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呈现积极转变。
潘廷镯同志在会上发表结论性讲话时高度评价公安部及其司法相关机构对刑事、民事、司法诉讼、律师和互助司法等政策的完成工作所作的贡献。他强调,49-NQ/TW号决议和33-CT/TW 号指示为过去反腐败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尽量减少了不公平和错误的判决,克服了刑事化民事关系情况。
潘廷镯同志还指出公安部今后应克服的若干不足之处。
苏林部长代表中央公安党委指出,公安部将认真吸取一号工作团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以便尽快完成关于49-NQ/TW号决议的总结报告,随后将其提交中央内政部,同时提出今后关于司法改革方向的意见。
苏林部长还要求公安部司法行政改革与法制局同相关机构配合,完成对33-CT/TW 号指示的审查,并向33-CT/TW 号指示落实10年总结指导委员会提交总结报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