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促进少数民族权利

2020-06-04 20:20
越南国会常委会在5月15日举行的会议上提出2021至2030年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标计划的投资主张。这是国会为促进越南各少数民族权利所采取的最新步骤。

越南是54个民族和睦共处的统一国家。少数民族共53个,但只占全国人口的14.3%,而且大部分在山区、海岛等特困地区生活。因此,越南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目标一直以来都是全面落实各民族之间的平等权利,为彻底消除各民族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距创造条件。让所有民族都能享有温饱、文明、幸福的生活,同时促进各民族团结互助,奋发向上,发挥当家做主权并建设富强的越南祖国。这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落实各民族权利的基本原则,肯定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并面向建设一个民主、幸福、文明、重视人权的社会。

建设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的法律体系

越南1992年版《宪法》规定:“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政治、民事、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人权一向受到尊重,通过公民权利充分体现,并由宪法和法律明文规定”。与社会各种对象、成分有关的人权特别是少数民族发展权也被提及。

与此同时,2013年版《宪法》也强调,各民族互相平等、团结、尊重和互相帮助,共同发展。据此,国家实施促进少数民族全面发展的政策,为少数民族发挥内力,与国家并肩前行创造条件。

总体上看,越南法律关于少数民族权利的规定充分体现了越南对少数民族的观点和政策。从人权和少数民族权利角度看,越南法律在融入国际,促进人类进步价值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除了保障人权的规定外,越南法律还针对土地、教育、医疗卫生、贷款、就业、保护、发展经济社会等方面制定特殊规定及具体政策,旨在保障并促进少数民族权利,力争实现各民族权利平等的目标。

现阶段正实施的保护少数民族权利措施

为促进少数民族权利的实施,国会提出继续建设并完善法律体系的主张,按照2013年版《宪法》及越南加入的各项国际条约的精神,为保护并促进人权、公民权夯实法律基础。国会还特别关注建设并完善关于保护民事、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少数民族权利的法律体系。关于少数民族权利的法律规定基于各民族互相平等,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原则实施。

越南正在实施的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脱贫减贫、改善社会服务、保护民族文化的各项配套、全面计划和政策都面向实现社会公平,缩短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贫富差距等目标。越南也面向出台确保少数民族权利实施的更特殊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全面变化。2021至2030年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标计划就是这项工作最新、最典型的例子。

更值得注意的是,越南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还面向建设其内在力量,帮助其履行权利,有效融入国家发展,可以自我筛选、保护和发扬自身价值和特色文化,保护个人和社会权利,维护越南民族多样化并确保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完) 

越南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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