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是东海沿岸国家、地区和国际社会的共同愿望和目标。尊重海上法律秩序并充分、诚心诚意、负责地实施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实现上述各项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黎氏秋姮表示,“越南拥有足够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来证明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拥有的主权并符合于国际法的。我们同时认为所有国家对尊重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中均有义务和共同利益。”
回答记者关于美国国务卿迈克·蓬佩奥最近发表了关于美国对在东海上各主权声索阐述立场的声明,越南有何反应的提问时,黎氏秋姮指出,“东海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是东海各国、地区和国际社会的共同愿望和目标。国际法律至上原则、尊重海上法律秩序、全面和负责任地落实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实现上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欢迎各国按照国际法就东海问题阐述立场同时阐明立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调整海上和大洋上所有活动的法律框架。我们希望各国将同我们为维持东海的和平、稳定和合作,通过对话和按照国际法的其他和平措施来解决各争端尽最大的努力,为公用利益做出贡献,符合于地区各国和国际社会的愿望。越南一直为各方共同努力和该进程做出积极贡献并负有责任。”
黎氏秋姮重申,“维持东海地区稳定、和平、合作与发展不仅是东海各国、地区各国和国际社会的共同愿望和共同责任。为了把该目标变为现实急需地区各国和国际社会本着尊重国际法、充分和负责任地落实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基本原则中做出共同努力。越南已经、正在和将会为该目标做出积极贡献和负有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