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次东海国际学术研讨会: 为东海的和平与合作作出贡献

2020-11-18 08:47
11月16日至17日,题为“在动荡的背景下保持和平与合作”的第12次东海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河内举行。本次研讨会由越南外交学院同东海研究基金会(FESS)和越南律师协会(VLA)以在线和现场形式共同主办。
 国际专家和学者在研讨会期间交换意见。图自越通社

在国际法的基础上促进海上合作

本次研讨会包括8场讨论会和一场特别的讨论会,围绕在动荡世界中的东海局势,东盟在2025年后愿景的作用,通过向联合国递交照会进行法律辩论,引导舆论关于东海问题的竞争和媒体的作用,制定行为准则以避免在东海发生冲突,鱼源、渔业和保护渔资源,海洋科研,可持续开发海洋资源等主题。此外,在特别的讨论会上允许青年参加并分享有关东海问题的观点。

对于在当前的背景下的东海局势,许多意见认为,虽然难以找出新冠肺炎疫情与东海的紧张局势之间的直接联系,但新冠肺炎疫情使大国在东海的关系恶化,尤其是美中竞争关系。部分代表认为,中国已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在实地增加采取行动,扩大在东海的管控范围。中国在东海的基本目标是不变的,但近期中国主张在全世界促进该国的立场和观点,引起许多国家政府和人民的强烈反对。

与此同时,美国仍维持军事和航行自由行动,但最突出的是在外交和法律方面持强硬的立场,直接反对中国在东海的主权声索。

欧洲的学者强调,近期,欧盟通过加强与东盟和东盟各国的安全合作增加在东海乃至亚洲地区的存在的目的是希望保护国际法律体系和自由贸易。

东盟学者认为,东盟各国总体来看保持克制以避免使东海紧张局势升级难以控制,同时集中精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维持供应链和恢复国内经济增长。然而,印度尼西亚等部分东盟国家仍坚决反对中国在东海的主权声索。东盟继续促进多边主义、东盟的中心作用,以保持其在各强国竞争愈演愈烈的背景下的地位,同时在国际法的基础上努力加强海洋合作,其中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各海域和海洋活动的法律基础。

 越南外交部副部长裴青山出席研讨会。图自越通社

许多学者在讨论关于通过向联合国递交照会进行法律辩论及其对“东海行为准则”(COC)谈判过程的影响时都肯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具有普遍性和全面性价值,有调整海上的所有事务的范围。各国的照会都直接或间接提及2016年国际仲裁法院的裁决,该裁决反对中国的无理声索。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成为保留反对中国在东海无理声索的照会的正式单位。

此外,学者们还指出,递交联合国的照会在澄清和巩固有关各方的法律立场作出了有价值的贡献。这是表达对东海主权声索的有关各方的观点的重要文件来源。

为东海的和平与合作作出贡献

关于媒体在东海问题引导舆论的作用,与会代表认为,引导舆论的竞争已在不同的形式和大范围进行。大国的新闻媒体从民族主义的角度来报道可能造成新闻不属实,不利于促进合作及和平解决争端问题。学者们建议,公众需从官方渠道中获取信息,对不同的信息来源进行对照,以便准确、科学地看待像东海的热点政治问题。

对于避免在海上发生冲突,近段时间,各周边国家的执法力量在海上发生多起冲突事件,特别是在沿海国家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今后,海上的冲突可能会更多。因此,学者们建议,为了避免发生冲突,有关各国应严格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加入国际海上避碰规则(COLREG)、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等国际公约和协议。

应组委会的邀请,加拿大国防部长哈尔吉特·萨詹(Harjit Sajjan)和欧盟对外行动署高级顾问Juergen Ehle在研讨会上发表了重要演讲。

 出席探讨会的国际学者。图自越通社

加拿大国防部长哈尔吉特·萨詹强调,40年来加拿大是东盟的对话伙伴,十分重视东盟在地区的多边机制的作用。加拿大在按照法律、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维护国际秩序工作与东盟达成团结一致。加拿大呼吁各国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反对使地区紧张局势升级和破坏东海稳定的单方面行为,反对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大范围建造岛礁,在发生争议的岛礁建造哨所并将其适用于军事目的,加拿大敦促有关各方遵守争端地区的非军事化的承诺以及在《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中的各项承诺,希望早日达成“东海行为准则”(COC)等。

盟对外行动署高级顾问Juergen Ehle表示,航行自由与安全是欧盟的最大关注。欧盟提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普遍性和一惯性,是海上和大洋上所有活动的法律框架。欧盟支持制定“东海行为准则”。2018年,欧盟已出台关于推进与亚洲,尤其是东盟各国的安全合作,其中包括海上合作的政策。

据悉,第12次东海国际学术研讨会吸引来自30个国家的300名代表在现场参加和400名代表报名通过视频形式参加,其中包括60名资深专家和驻越南的12名大使及首席代表。此外,国内外58家通讯社和电视台记者报名参加报道有关本次研讨会的信息。(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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