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日本国的邀请, 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偕夫人5月29日离开首都河内,开始自5月29日至6月2日对日本进行国事访问。
在对上述问题进行讨论之前,国会已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武红青作了国会监督检查组关于2011—2016年国企业国有资本与资产管理和使用及国企股份化改革法律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
对报告所提出的各项内容进行讨论时,国会代表普遍认为报告已对2011—2016年国有资本与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作出全面的评价,提出所存在的问题和其原因,就继续提高国企经济效益、推进国企股份制改革、国企撤资等的措施踊跃发言和献计献策。
代表们还认为,在立法过程中要认识到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过程是国有资金和资产重组过程,而不仅仅是收回国有资金。缺乏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全面、配套的机制、政策体系,旨在为国企进行股份制改革形成法律框架这种情况,提出了必须研究制定法律规范文本,以全面、彻底解决国有企业股份化有关问题的要求。
吸引国会代表的关注就是企业资产定价问题。北江省国会代表聊氏历指出,部分地方在实施该工作效果不好,市场上土地价格的信息可靠性不强。前江省国会代表阮明山建议,为了确保国家的利益和正确反映企业的实际价值,需重新审议有关确定土地租赁权优势价值和国企股份制改革时候的价值等相关决定。
28日下午,国会代表已就在各经济特区开展的项目免除土地租金进行讨论。他们认为对土地租赁时间从10至30年的项目免除租金的建议是违背土地供应法。河内市代表黄文强担忧该政策不仅不吸引投资者,而还让各特区健康竞争过程面临失败。然而,部分代表对此表示不赞同。部分代表却认为,在免除土地租金30年的时间是太长。
财政部部长丁进勇、交通运输部部长阮文体、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黎明慨发表意见,澄清国会代表提出的部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