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林部长就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作指导

2020-03-25 09:47
(越南人民公安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苏林大将3月24日颁布第01号公电,旨在指导各单位、地方公安机构首长紧急激烈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人民公安力量激烈主动防疫。 

苏林部长在公电中要求:

一、各省(市)公安厅(局)领导人指导下属坊、乡、镇公安力量对每户家庭进行监察,直接上门列出从2020年3月7日至24日回国的外国人和越南公民的名单,并于2020年3月25日18时之前向公安部报告,以公安部总结并将其向政府总理报告。各级公安领导人将统计结果向当地防疫指导委员会主任报告并处理。

二、各单位、地方公安机构主动与当地各级政府、部门、行业保持紧密配合,检查人群众多的地区,进而宣传并动员人民提高自觉解散、限制大型聚会的意识,让疫情不蔓延到社区。

三、各单位、地方公安机构主动与职能力量配合绝对确保每个隔离场所的秩序安全;制定计划,派遣干部战士做好24小时值班制度;为抗疫前线干部战士保证医疗物资配备齐全;绝对不让干部战士在执勤任务时感染疫情。

四、各单位、地方公安机构领导人负责在工作场所内的防疫工作,贯彻干部战士对大限度地限制与别人直接接触,减少社区感染风险;在工作场所对一切干部战士和到访的人民定期进行检查体温,要求他们带上口罩和使用消毒液洗手,进而及时发现感染者或可疑感染者。

五、人民公安中的卫生单位应主动跟踪其政治任务做好防疫工作。公安部部长责成卫生局安排好隔离区和方舱医院,为人民公安干部战士和人民群众的防疫工作做好准备。

六、有关业务单位和边境各省公安力量应主动与边防部队和各职能力量保持紧密配合做好边境管理工作以及过境的人员与车辆监控工作,旨在遏制疫情的源头。

七、随着国内乃至世界的疫情情况,犯罪活动有可能多变复杂。由此,人民公安力量应集中做好预防打击犯罪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利用疫情传播歪曲事实信息的行为、不执行防疫的规定以及其他刑事犯罪。

八、这是各单位、地方公安机构的核心任务并具有非常重要且紧迫的意义。因此,公安部领导人要求各单位、地方公安机构首长应高度弘扬责任精神和主动性,进而严肃指导工作命令。(完)

 

越南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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