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人民公安报)越南公安部6月23日举行会议,旨在总结10年落实公安部2009年4月10日签发关于全面建设满足新形势下秩序安全保障任务的县级公安的03/CT-BCA-X11号指示(简称为03号指示)。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苏林大将主持会议。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苏林大将主持会议。越共中央委员、政府办公室主任梅进勇部长,越共中央委员、司法部部长黎成龙,越共中央委员、交通运输部部长阮文体共同主持。
公安部副部长阮维玉少将,司法部副部长邓黄莺,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黎庭寿等代表在座。
在会议上,公安部交警局局长武杜英勇中将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起草情况,并表示,党、国会和政府就需制定并颁发《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运输法》的需要性,将其在第十四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递交给政府和国会达成共识。
越南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这两个领域及其任务与责任。国防、安全、内政等部门负责确保交通秩序安全、社会治安,而建设与发展道路运输则属于经济、技术和工业部门。
按照党、国家的指导并本着科学、法律和实践基础,公安部遵循涉及道路交通秩序安全、在道路上确保秩序安全等方面的原则,明确公安部门在道里交通秩序安全保障工作的主要责任。这项法律不包括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关于开发并建设道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系统的内容。这赢得政府、人民和当地各部门、各行业的大力支持。
会议期间,代表们就《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并同意应仔细审查法律草案,并提交政府征求意见。 他们还同意将其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进而审查纳入2020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中。
苏林部长在会议上发表结论性讲话时表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起草委员会将以最大的决心起草该法条款,以确保交通秩序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苏林部长希望政府办公厅、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和其他有关部门、行业将共同努力,如期完成这项法律草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