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制假案件:判处两名主谋有期徒刑17年和20年 10月1日下午,经过5天开庭审理,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已就有关VN Pharma公司进口9300盒"H-Capita"牌的假抗癌药案件的12名涉案人员进行宣判。庭审结束时,法院根据1999年《刑法》第157条规定,以“贩卖假药罪”为由,分别对该案件两名主谋阮明雄(原VN Pharma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和武孟强(原H&C国际航海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判处有期徒刑17年和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