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对潘文英武案提出追加起诉

越南公安部对潘文英武案提出追加起诉

越南公安部9月18日以“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罪对潘文英武(1975年出生,居住在岘港市海珠郡陈国瓒街82号)和在胡志明市的其他涉案个人、组织进行起诉。同时,在对同潘文英武有关的岘港市各项目的错误行为进行扩大调查时对其他涉案人员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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