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来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味精实施反倾销措施

2020-03-23 15:27
越南工贸部刚颁布有关对来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味精实施反倾销措施的第881号决议。
 

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南将对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进口的进口味精产品采取定额税率(固定税率)为每吨味精2889245越盾(约合124.59美元)至6385289越盾(约合275.34美元)。

工贸部已根据越南国内生产业代表提起反倾销调查立案申请的审查结果并于自2019年10月起开始进行反倾销调查。

工贸部已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对外贸易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初步调查,仔细评估越南国内生产业受损的因素、中国和印尼企业的倾销行为及其对消费者的影响等。

调查结果表明,虽然越南采取进口保护性关税税率为每吨味精3201039越盾(约合138.03美元),但采用保障性关税后的味精进口量却出现大量倾销的行为。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进口的味精倾销每吨288万越盾(约合124.19美元)至630万越盾(约合271.67美元),最高倾销幅度超过28%。这种程度的倾销表明进口味精正继续威胁并使国内味精行业造成严重的损失。

为了得出最终结论,工贸部将继续与有关各方进行工作座谈,核实验证数据并为有关各方举行公开咨询会,让有关各方发表意见,同时评估此案对包括消费者在内的有关各方产生的影响。该反倾销案有望在2020年第四季度结束调查。(完)

涞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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