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宪法和法律中有关宗教信仰的内容自首部宪法出台时就达到了国际标准,并日益得到完善,以符合不同历史阶段国家的发展状况。这保障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符合国际公约,并与拥有历史悠久的法制体系国家的法律相匹配。
然而,越南法律也明确规定,禁止滥用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实施违法行为,对社会秩序和民族文化传统造成不良影响。这一规定也旨在保障宗教信仰活动的健康性,符合民族文化传统,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需求,不让违背民族淳风美俗的宗教信仰活动危害人民的虔灵生活、健康、品德和财产等。
不能滥用宗教信仰自由权
5月3日,在政府4月份例行记者会上,政府办公厅主任梅进勇部长强调,越南党和国家一向尊重人民的宗教信仰和不信仰权。但越南也坚决处理打着宗教幌子违背民族淳风美俗的行为,同时强调,“上帝的教会”对传统宗教信仰采取粗暴行动,虚构“圣水”的存在。
梅进勇也传达了政府总理的指示,即:各个职能机关和地方要重新审视、评估和整理“上帝的教会”的非法活动并将其绳之以法。
据政府宗教委员会代表称,“母亲上帝教”于1964年诞生于韩国。该教会在多个国家开展活动,吸收了数百万信徒。该教会多年前就进入了越南。当初,其在社群中自发成立活动小组,但未获得活动许可证,也未被公认为一个宗教。截至目前,只有唯一一个在胡志明市的“母亲上帝教”因满足2016年版《宗教信仰法》的规定而于2017年获得市人民委员会签发在本市范围内开展活动的许可证。胡志明市“母亲上帝教”遵守越南法律并开展纯宗教活动。
然而,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北部地区,近期出现一些自称“母亲上帝教”的零散小组,以牟利为目的,传播迷信思想和做法,旨在迷惑、引诱容易受影响的对象,这引起了舆论的惶恐和不满。政府宗教委员会代表强调,这是违犯有关宗教信仰的法律和政府关于2016年版《宗教信仰法》实施细则的议定的活动,需要职能机关介入处理。
真正的宗教引导人向善
真正的宗教都会劝谕和教导人们向往“真、善、美”,面向一定的道德准则。“上帝”的10项教导中有孝敬父母一条。而自称“母亲上帝教”则做出不道德的举动,如:劝人们抛弃祖先供台、离开家庭生活、不认亲人等。自称“母亲上帝教”的传教者正在利用宗教迷惑人民,滥用人们的信任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
越南国家和越南法律一向尊重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但以宗教名义践踏越南人历代相传的信仰是不可接受的。可以肯定地说,宗教在人的生活尤其是文化精神生活中一向扮演着重要角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念,有权信仰某种宗教,但决不能将信仰变成盲从,绝不能被坏人利用,去实现不好的目的,影响自身、家庭乃至全社会。因此,违背民族的淳风美俗和道德的非法传教行为是违法行为,需要予以谴责和消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