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别人权审查机制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政府间机制,其任务为定期审查所有国家履行人权义务和承诺的情况,每四至五年按照平等、客观、透明和建设性等原则定期进行对话。越南支持该机制并一直认真编撰国家报告和落实在第一轮(2009年)和第二轮(2014年)审查中所接受的各项建议。
颁布多项保障人权的政策
提交第三轮国别人权审查的《国家人权报告》突出阐述第二轮审查后越南在保护和促进人权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并强调,这体现在战略计划、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司法改革战略乃至落实国际义务和承诺等过程中,其中包括越南接受的“普遍定期审议”提出的建议。越南《国家人权报告》对第二轮审查后越南的人权工作进行评估,强调越南努力完善有关人权的法律、体制和政策,从而打下牢固基础并取得令人鼓舞的结果。自2004年接受第二轮国别人权审查以来,越南颁布了多项重要的新政策,其中包括颁布2013年宪法和修改颁布与保障人权和公民权有关的90多项法律文本,目的是让所有越南人享有广泛权利。越南努力建设创造型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目标,保障弱势人群和劳动者享有发展权利。此外,政府还颁布了有关扶贫减贫、保障粮食安全、改善营养条件、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保健等的多项政策。
特别是自第二轮审查至今,越南在保护和推动人权,其中包括人权、政治权、经济权、社会权和文化权等的实践中取得了突出成果。在这一阶段,越南人均收入持续提高,其中贫困户收入增长15-20%,贫困户比例自2015年的百分之9.88降至2017年的百分之7.69。与此同时,38%的少数民族同胞跻身经济条件更好人群,而全国平均为28%。
63个省市完成普及5岁儿童学龄前教育和小学教育。性别平等方面,企业和经营单位女性领导人比例达27.8%以上,2016—2021年国会中的女性比例达26.71%。
民事权、政治权保障工作,其中包括确保法律前面人人平等、保障新闻自由权和网络言论自由权等取得许多成就,信仰和宗教生活日益丰富,信仰宗教人口占95%以上”。
越南重视对联合国国别人权审查机制的承诺
越南十分重视普遍定期审议机制,旨在评价所有国家在履行人权义务领域取得的进步。落实各项建议是“国别人权审查程序”极为重要的阶段,它体现了各国政府如何采取措施保护人权。在第二轮国别人权审查中,越南接受了227条建议中的182条。截至今年十月为止,越南共落实各国提出的175条建议(占96.2%),其中完成了159条,部分完成16条并正继续实施。剩下的七条建议正得到实施或考虑在适当时间实施。为落实 “国别人权审查机制”提出的各项建议,越南主动拟定总体计划并在得到政府总理批准后交付有关部门实施。各部门也制定计划落实归属本部门的建议。
通过加强报告、实施和监督等机制,越南展现了现有法律和体制框架的适应性,能有效实施联合国人权机制的所有建议,进而推动制定人权、保障社会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强促进区域性和国际性人权合作与对话等法律机制。
越南预计将于2019年1月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上做第三轮人权审查《国家人权报告》,并参加报告说明和对话会。这将是越南着重阐述其头等优先任务是建设法治国家,革新司法,完善人权领域体制、法律和政策的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