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上,选民们高度评价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结果,并认为,国会代表已经就国家许多经济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热烈、积极、有效的讨论。
提及《特别行政经济单位法》(简称《特区法》)时,阮氏金银表示,国会已决定暂时推迟该法的批准时间,旨在有更多时间进行研究并进一步完善,同时一致同意调整该法关于土地租赁时间的规定。据此,土地租赁时间将根据现行法律实施,取消有关在特殊情况下租地时间可达99年的规定。
阮氏金银表示,制《特区法》是越南党、国家的主张,2013年版《宪法》也有所规定。该部法起草工作已经从2013年开始。建设行政经济特区是建设经济发展迅速的地区,给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动力。
阮氏金银认为,选民的担忧和顾虑是正当的,国会也需要更长时间采纳意见,进而完善该法草案。阮氏金银表示,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多种不同的方式向党和国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但决不能听从蓄意歪曲事实的论调而让自己被利用,做出破坏、骚乱,甚至违法的行为。
阮氏金银强调,“我们战争时期付出不少牺牲,革新时期也付出很多努力才能建成如今和平、独立、统一和发展的国家,因此,我们怎么能轻易让一部法律的出台或一个特区的成立给国家造成困难”。阮氏金银表示,在确保祖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确保国家国防安全的基础上,国会将继续研究,听取意见并调整《特区法》。
关于《网络安全法》,阮氏金银表示,与科技迅速发展的同时,网络空间已经成为建设信息型社会,发展知识型经济不可缺少的要素。
实际上,世界8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已经制定相关法律框架,旨在处理网络安全问题,预防并打击源于网络空间而威胁到国家安全的危机,同时成立网络安全专责机构。其中,约23个国家已经发布关于网络安全的法律。
阮氏金银说,越南过去期间大力应用信息技术,进而大力推动工业化、现代化事业,发展经济社会,提高生活质量,发挥人民创造力和做主权,维护国家国防安全。不过,因网络安全能力脆弱,航空、银行发生了一些后果较为严重的事故,一些个人被欺骗,被污蔑或人格被触犯等。在上述背景下,颁布网络安全法是必要的,旨在保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在越南领土上的公民、组织和个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阮氏金银也强调,公民在网络空间中的言论自由权不是该法调整对象。她表示,该法目的是打击网络空间违法行为,而不是阻止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
目前,世界已有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法国、德国、中国等18个国家颁布必须在这些国家境内储存信息的规定。显而易见,越南并不是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实施该规定。
与此同时,审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以及《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全面且先进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协定后,发现这些文件都有例外规定,允许各国以最高的努力维护国家安全。上述18个国家都加入了世贸组织,因此,可见,越南没有违反国际条约。
越南国会以86%的赞成票通过了《网络安全法》。至于网络安全法阻碍企业活动的问题,阮氏金银强调,国会已经仔细考虑该问题,并保证该法不会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阻碍。
活动上,阮氏金银也听取选民关于《人民公安法修正案(草案)》、建设正规的乡级公安队伍、九龙江三角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