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下发通知 主动应对第四号台风

2018-08-15 17:14
(越南人民公安报)越南公安部办公厅8月14日下午向各省(市)公安厅(局)应对气候变化、预防自然灾害、搜救指导委员会,北部地区和北中部地区各省(市)公安厅(局),特警司令部,交警局、消防与搜救警察局等公安力量各单位下发关于应对第四号台风的通知。
 截止8月15日的第四号台风路径。(照片来源:越南之声)

该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越南搜寻救难国家委员会预防自然灾害中央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8月13日下发的37/CĐ-TW 号通知,公安部应对气候变化、预防自然灾害、搜救指导委员会和当地政府关于应对第四号台风的指导意见。

公安力量各单位应密切跟踪第四号台风的演变,与各职能单位配合组织制定各项暴雨应对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尤其是北中部地区渔船的安全;保障工作地、营房、居留所、教养学校等的重要经济、政治工程的绝对安全;同时主动开展确保各单位、地方公安的文件、档案、资料物资、工具及设备的各项方案,旨在避免暴雨洪水造成的损失。

各单位应主动部署工具和力量,与当地各职能机关配合将住在容易发生暴雨洪水山洪、山体滑坡等地的居民疏散到安全地方;调动力量到被淹没、发生山体滑坡等地方疏导车辆,坚决在不安全时不允许人员和交通工具来往。

各单位、地方公安力量应为搜救、克服洪水后果等工作做好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执勤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报告地址:公安部办公厅(电话:0692320160;传真:0692320152)(完)

阮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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