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主席阮春福于2021年8月30日签发第1535/QĐ/CTN号决定。按照该决定,国家主席决定特赦正在服刑的3026名囚犯和 3 名临时缓刑的囚犯,以及 6 名获缓刑并符合条件的人员。
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8月31日上午在河内举行记者会,对外公布越南国家主席2021年特赦令。
国家主席办公厅副主任范青河、公安部副部长黎国雄少将、外交部副部长邓黄江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阮智慧共同主持记者会。
在记者会上,国家主席办公厅副主任范青河公布越南国家主席阮春福2021年8月30日签发关于特赦的第1535号决定,该决定自2021年9月1日生效。国家主席决定特赦正在服刑的3026名罪犯和 3 名暂时执行缓刑的罪犯,以及 6 名获缓刑并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
公安部副部长、2021年特赦咨询委员会常务委员黎国雄少将表示,此次获特赦的3026名服刑人员中,有21名外国人,其中2名日本人获特赦; 499 名是越南少数民族,314 名是信教者。
范青河表示,特赦是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第88条规定的法律法规之一,由2018年《特赦法》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制度化。特赦代表了越南民族仁爱和宽宏的传统,体现了党和国家的宽大政策,展示了国家对改过自新的服刑人员重归社会的接纳。
范青河强调,2021年特赦令继续充分体现越南党和国家对服刑人员的宽大政策和人道主义传统。特赦审查过程须坚持积极审慎、公开透明、全面摸排、仔细甄别、精准评估、依法办理、确保不错放、不漏放,确保特赦实施工作取得最佳效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