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淮中在会上强调,越南将执行国别人权审查机制视为联合国负责任成员国的义务;也是向国际社会介绍越南保护和促进人权的一贯政策及其所取得的成就,并同国际合作伙伴就加强保护和促进人权合作进行对话的良好机会。
本着以人为国家全面革新和发展的目标和动力的主张,越南自2004年接受第二轮国别人权审查以来在建设法治国家、健全人权法律体系、建设创新型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司法机关办事效率、发挥经济社会组织和媒体机构的作用、融入国际社会等领域上在保护和促进人权过程中取得了许多重大成就。
越南经济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6%以上,创造数百万个就业机会,将失业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多维贫困率从2015年的9.9%大幅度降至2017年的7.7%,尤其是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降幅很高。越南积极参加联合国人权相关机制并提出许多倡议,接受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关于特别程序的审议,继续加入《禁止酷刑公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两项基本人权公约。
世界122个国家参加此次审查。各国对越南在保障人权,认真落实UPR关于经济,社会,文化,社会保障,扶贫济困,妇女、儿童、残疾人、少数民族人权保障以及宗教信仰自由权保障的建议过程中所作出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就给予充分肯定和好评。许多发展中国家高度评价越南在扶贫济困,缩短地区发展差距,保障全国人民尤其是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居民能够公平享受医疗和教育资源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多国代表评价称,越南《国家人权报告》的质量相当高,充分提供了越南人权保障情况方面的信息。
越南代表团在会上解答了许多问题,提供更多关于越南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政策、法律和现状以及越南对人权保护和促进国际合作与联合国各成员国共同关心的问题所作出的贡献。
预计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将于1月25日下午召开会议,审查通过越南接受第三轮国别人权审查的报告,并提交联合国理事会于2019年6月正式通过。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2008年成立国别人权审查机制,定期审议每个国家履行人权义务和承诺的情况。越南积极参加各轮国别人权审查并充分落实该机制的所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