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力量2018年十大突出结果

2019-02-04 10:05
(越南人民公安报)2018年,人民公安力量已紧跟党、国家的领导和指导,继续发挥在确保国家安全、维护秩序治安、打击犯罪和违法行为等工作的骨干作用;同时在全力量中体现出高度政治决心,主动且激烈革新、健全精简高效的组织机构,并取得了重要初步结果。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出席第74次全国公安会议。

以下为人民公安力量2018年十大突出结果:

—, 人民公安力量是率先落实越共十二届六中全会第18号决议和中央政治局第22号决议的力量;体现出中央公安党委和全人民公安力量在落实党、国家关于朝着精简且高效方向健全机构组织的主张工作的高度政治决心及巨大努力。当前,新机构组织基本上走向稳定,战斗工作的有效性明显提高,为人民公安力量出色完成任务创造重要前提。这正是人民公安力量在过去一年里的“亮点”,人民公安力量获得党、国家和人民的认可与高度评价以及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

建设党、建设力量的工作被中央公安党委确定为核心工作,进而进行激烈指导并取得多项重要结果。公安干部队伍日益强大且纯洁,绝对忠诚于党、祖国和人民。

中央公安党委已有效落实中央委员会的各项决议。人民公安各党部严肃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工作与落实关于“推进学习、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风格”的越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决议和中央政治局第05-CT/TW 号指示以及中央书记处关于“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榜样标杆的责任”的第101-QĐ/TW号规定相结合;同时加强检查工作,在“无禁区、无特权、不例外”精神下严格处理违法行为。

 人民公安力量努力出色完成国家安全保障和社会治安维护任务。

二,人民公安力量已主动掌握、分析和预测情况,及时向党和国家策划关于在政治、经济、对外、保障国家安全利益和社会治安等领域的主张和政策,这有助于牢牢维护政治稳定,捍卫领土和海岛主权,确保党、国家和人民,为国家建设和发展事业创造和平、稳定的顺利环境。

三,人民公安力量已继续主动制定计划并同步开展各项措施,牢牢确保国家的重要目标、政治事件和高级领导人的绝对安全。在当前背景下,世界上各国与恐怖、破坏、种族冲突、民族、宗教、权利斗争、政变、局部战争、内战有关事件仍然复杂多变,但我国一直保持政治稳定,遏制敌对势力和反动分子破坏党、国家的活动,不让国内对立政治组织形成。这一成功离不开人民公安力量的巨大贡献。

四,2018年,刑事案件率比去年减少了0.61%;尽力打击和镇压有组织、与“地下信贷”有关、使用武器或爆炸物、跨国、涉外等各类犯罪团伙。

2018年犯罪预防打击工作达到要求并超过国会设定的目标;尽快侦破多起重案,为社会治安创造积极转变(侦破刑事案件4.3万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7万多名,达82.32%,超过国会设定的12.32%的目标,比2017年增长1.9%)。

 人民公安力量努力出色完成国家安全保障和社会治安维护任务。

五,2018年是在经济、贪污腐败和职务等犯罪的打击工作取得突破成绩的一年。其中,人民公安力量已加快促进贪污腐败案的调查进度,并取得显著结果。与贪污腐败、经济有关的多起严重案件被发现和调查,并从严处理,赢得党、国家和人民的认可、高度评价与支持。与此同时,贪污腐败案件中的财产查抄与没收工作呈现了积极转变,其效率较高。

六,毒品犯罪打击工作大力开展。人民公安2018年已制定多项措施与计划摧毁多个大规模贩毒运毒窝点和犯罪团伙。值得一提的是,人民公安力量2018年摧毁了在山罗省云湖县龙良乡打野(Ta De)村的复杂毒品窝点,对毒品问题复杂的地区稳定秩序安全情况,为人民创造安全环境。

此外,人民公安力量时常对酒吧、餐馆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进行检查,进而发现并处理使用合成毒品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

七,2018年也是在秩序安全法律制定工作和行政改革工作取得多项成就的一年,为组织、企业和人民创造便利条件。

据此,与秩序安全有关的《网络安全法》、《人民公安法(修正案)》、《特赦法(修正案)》、《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多项法案获得国会以高赞成票通过;向政府递交审议并决定颁发多项决议、决定和联席通知。

公安部审查并提出了114项行政手续的具体简化计划; 建议取消27项行政手续; 审查并建议取消公安部授权的60/65专业检验产品和货物等等。

八,秩序安全国家管理工作取得了多项重要结果。出入境管理、秩序安全和交通安全保障、消防、搜救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2018年入境批准人数增加60%,按规定为越南人办理出境手续人次比去年增加4.2%;同步且激烈开展多项确保交通秩序安全措施。具体,交通事故起数1.8720万起(减少6.68%)、死亡人数8244人(减少0.28%),受伤人数1.4798万人(减少13.14%);对4182起火灾案事故进行消防搜救工作;对19.5441万个基层进行检查消防工作,从此发现并处理1.4171万个违法行为。

九,参谋、对外、监督、检查、科学与战略等工作取得务实且有效成绩。

参谋工作得到更新,主动紧密跟踪政治任务,及时向各级公安领导和指挥员就各项公安工作方面提出参谋意见,及时解决关于秩序安全的复杂问题。

 基层公安提高“为人民服务”精神。

关于对外和国际合作工作,人民公安力量已主动开展各项双边对话与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安全、情报和多边警察论坛,从而深化越南公安部与各国执法机构的合作。

监督工作得到重视,及时发现并处理多宗违法行为,本着严格处理在任何工作岗位的违规干部的精神克服不足之处等等。

人民公安科学与战略工作得到推动,有助于落实我党我国关于秩序安全的主张与路线和法律政策,逐步完善人民公安理论;直接且有效地服务于全人民公安力量的战斗工作。

十,公安部与各部门、行业和地方尤其是人民军队在确保秩序安全、打击犯罪、建设和保卫祖国安全运动等领域的配合工作呈现了显著结果,日益走向深入和务实。(完)

阮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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