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安党委常委会议在河内举行

2018-06-27 07:50
(越南人民公安报)越共中央公安党委常委会议6月26日在河内举行。
 阮富仲总书记在会议上发表指导性讲话。

本次会议旨在评估2018年前6个月国家安全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维护工作情况和结果,部署2018年后6个月核心工作任务;就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2017年10月25日签署 《关于继续朝着精干、高效方向推进政治体制革新》的第18-NQ/TW决议以及中央政治局2018年3月15日签发《关于健全精简且高效的公安部组织机构》的第22-NQ/TW号决议的落实结果进行讨论。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政府总理阮春福等中央公安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同出席并指导会议。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公安党委书记苏林上将主持会议。中央公安党委和公安部等领导在座。

会议中,与会代表分析、评估人民公安力量在2018年前六个月所作的突出结果和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和其原因;就2018年后六个月秩序安全保障核心工作以及落实中央政治局的第18-NQ/TW号决议和第22-NQ/TW号决议的结果报告(草案)提出意见。

在会议上发言时,阮富仲总书记、陈大光国家主席和阮春福总理对人民公安力量在落实国家秩序安全保障任务中所作的努力给予认可,并对此表示高度评价。

 各位代表合影留念。

党和国家领导人重申,人民公安力量在各个工作方面上取得了全面结果,完成所提出的目标及要求;牢牢维护国家安全,为社会治安创造积极转变;有助于维护政治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且健康的环境,扩大国家的对外关系。

人民公安力量已经主动掌握情况,及时做好参谋工作,不让恐怖主义、暴乱和破坏安全秩序等事件发生,确保国家各重大事件的绝对安全,大力减少犯罪率,刑事案件执行、拘留等工作呈现积极转变,全民保卫祖国安全运动取得诸多重要结果,建党整党、健全机构组织、反腐败、反浪费等工作取得诸多成果等。

阮富仲总书记重申,除了国家安全保障和社会治安维护工作外,中央公安党委还在开展落实越共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和七中全会决议中发挥领头作用,早日研究并落实“关于继续实现精简、高效的公安部组织重组工作等若干问题”的106号提案。

阮富仲总书记建议中央公安党委和公安部今后继续指导有效落实106号提案,为国家安全保障和社会治安维护事业贡献力量。(完)

阮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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