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十四次会议公报(第二十三号)

2017-11-22 11:04
越通社河内11月22日——11月21日在河内,越南国会在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上午8时到下午15时30分,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引导下,国会就《反腐败法修正案 》 (草案 )展开讨论。共有44名代表现场进行争论,内容主要围绕《反腐败法》修改必要性、修改范围、措词、腐败行为、腐败资产、有关部门的责任和权限;扩大对非国有部门的管理范围,以有效防止这一领域的腐败行为,确保合乎《刑事法》、国际条约和惯例;关于有义务申报财产和收入的对象;关于财产和收入申报的清查检查单位;财产和收入公示方案;通过检查和审计手段发现的腐败行为处理方案;预防腐败措施、腐败资产处理、确保腐败资产的全部追回等。 

会议参与代表。(照片来源:quochoi.vn)

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黎明慨就国会代表提出的相关问题进一步作出解释和澄清。 

下午15时30分到17时,国会表决通过三个内容。 

在国会副主席丛氏放的引导下,国会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对外委员会主任阮文酉作《越南驻外机构法(修正案)解释、吸收和整理报告》。其后,国会表决通过《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外代表机构法(修正案)》第17条、第26条和全文。 

国会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文化教育和青少年儿童委员会主任潘青平作关于普通教育课程和教科书改革路线图调整的决议草案的解释、吸纳和梳理报告。其后,国会表决通过该决议全文。 

在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引导下,国会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科技与环境委员会主任潘春勇作《渔业法(修正案)解释、吸收和整理报告》。其后,国会表决通过该法案第6条、第7条和全文。 

11月22日,国会通过《关于北南高速公路以东地段建设项目投资主张的决议(2017-2020年)》,就《保护国家秘密法》和《行政-经济特区法》相关内容展开讨论。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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