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通过接受投信任票的48名领导人名单

2018-10-24 20:47
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期间,10月24日下午,国会开始进行对由国会推选或批准的领导人投信任票的相关工作。
 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陈文髓作了关于接受投信任票的领导人名单的呈文。(照片来源:越通社)

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陈文髓作了关于接受投信任票的领导人名单的呈文。国会进行表决通过上述名单。

在根据2015年《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活动法》第8条规定,国会对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国会主席、国会副主席、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民族理事会主席、国会各委员会主任、政府总理、政府副总理、部长、部级机关领导、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审计署审计长等由国会推选或批准的50名领导人投信任票。

然而,根据规定,不对就职时间未满9个月的人投信任票。目前,国家主席和信息与传媒部部长两个职务将在国会第六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国会将不对这两个职务进行信任投票。在国会第六次会议上,国会将对48名领导投信任票。

其后,国会就有关信任投票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讨论结果将由陈文髓于10月25日上午向国会报告。信任投票结果将于同日下午公布。

(来源: 越 通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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