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十四次会议公报(第二十四号)

2017-11-23 10:03
越通社河内11月23日——11月22日在河内,越南国会在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上午,在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引导下,国会听取: 

——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武鸿青作《关于北南高速公路以东部分路段建设项目投资主张(2017-2020年)说明、意见采纳和整理报告》。 

——国会秘书处副秘书长黎部领陈述关于北南高速公路以东部分路段建设项目投资主张(2017-2020年)的决议草案。 

其后,国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北南高速公路以东部分路段建设项目投资主张(2017-2020年)的决议第一条及其全文。 

 国会代表阮氏春在会上发表时。(源:quochoi.vn)

在国会副主席杜伯巳的引导下,国会就《保守国家秘密法》(草案)展开讨论。20名代表发表意见,内容主要围绕该法的调整范围、适用对象、措词、名称,国家秘密的概念、国家秘密的分类、国家秘密的范围、保护国家秘密的原则、禁止的行为,国家秘密名单、编制国家秘密名单的责任,国家秘密保密期限和国家秘密保密期延期,国家秘密解密和销毁等。 

公安部部长苏林发表讲话,吸取国会代表们所提出的意见。 

下午,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引导下,国会就《特殊行政经济单位法》(草案)开展讨论。19名代表发表意见,6名代表现场进行争论,内容主要围绕颁布该法的必要性、该法的名称,该法草案的修改范围,成立特殊行政经济单位的条件,选择建设广宁省云屯、庆和省北云风、坚江省富国等三个特别行政经济单位,颁发特殊行政经济单位相关法规以及颁布建设各特殊行政经济单位的决议,制定关于每个特殊行政经济单位的具体机制和政策,特殊行政经济单位的规划,特殊行政经济单位地方政府的组织结构,特殊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关于广宁省云屯、庆和省北云风、坚江省富国等三个特别行政经济单位的特殊政策,特殊行政经济单位的法院和司法机构的组织和权限,特殊行政经济单位的政治体系的组织和运行,递交国会审批的时间等。 

计划与投资部部长阮志勇就国会代表提出的相关问题进一步作出解释和澄清。 

11月23日,国会在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上午,国会通过《公共债务管理法》(修正案),就《网络安全法》(草案)开展讨论。下午,国会就《诉讼法》(修正案)开展讨论。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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